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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三中学习理念(一)

发布单位:洛阳市第三中学   |   2020-04-09   |   人气指数:2337

学习不是一个词,而是两个词——学、习。学、习是两个概念,两者既是并列关系,而是偏正关系。学为偏,习为正。听过看过就是学。所以才有“学而时习之”“温故而知新”“传不习乎”的说法。

 

学的目的是习,习不只是单纯重复,单纯重复容易被大脑欺骗。每次习,一定不要简单重复,而要加点新意,比如学一首古诗后,一定要仿写一两首,这个仿写就是“习”。

 

习是手段,也是目的和核心,学是知,习是行。学习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传承,更是为了创新。真正的学习应该是“学一习十,教一习百”。

 

习,主要有“钻、问、议、讲”四个途径。“钻”就是钻研/整理/归纳;“问”就是有疑要提问,无疑要分享;“议”就是讨论/商量;“讲”就是讲给别人听。把别人教会了,就是一种“习”,自己也上了一个新的高度。

 

教学成功的关键,是要超越“教师为中心”或“学生为中心”,走向“生亦师,师亦生,师生互动,生生互动”的第三种教学关系,在第三种教学关系下,学习成为众多学生的乐趣。

 

学习即信仰!信仰,意味着用全部生命去实践。其他信仰分人群,只有学习可以称为全人类的共同信仰。“学一习十,教一习百”,才能让众多学子真正爱上学习。

 

学习最怕精神“贫乏”——懈怠。养成好的学习习惯特别重要。青少年心智还不成熟,心灵极易受到污染,特别需要“心灵环保”,防止负能量的毒害。师生改善教法、学法也是非常重要的,做到“勤奋方法双飞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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